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车辆通行及缴费方式 计费及取整原则
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及缴费方式
ETC车辆通行ETC专用车道,在入口时应将ETC卡插入电子标签(OBU)内,在出口一次扣费;其他车辆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,在入口领取通行卡(即CPC卡)、在出口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。
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,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,实现“一次行程、一张账单、一次扣费、一次告知”。
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应称重检测,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。超限车辆认定标准为:
(1)二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。
(2)三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;三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。
(3)四轴货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;四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。
(4)五轴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。
(5)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,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,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。
陕西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及取整原则
高速公路车辆应缴通行费额,按照实际行驶里程乘以对应的收费标准计算(若有大型桥梁隧道加收通行费的,再加桥隧加收费用)。
MTC车辆按应缴通行费额“四舍五入”取整到元;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(如应缴费额尾数小于0.5元则舍去),执行ETC优惠折扣后,按“四舍五入”精确到分。
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按车次收费。